第一章 总则
第 一 条:南京林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助理团(以下简称助理团)是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的主力军,是协助院党办落实、检查学生支部工作的一级组织。
第 二 条:助理团是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在学院党委直接领导下,协助开展学生党建工作的学生组织,主要从事学生党建和学生党务工作。
第 三 条:助理团的成员在学生中以竞选方式公开选拔优秀党员学生产生。助理团由秘书部、组织部、培训部、宣传部、纪检部、党校组等部门组成。
第 四 条:助理团团长、常务副团长、副团长是助理团的骨干,领导助理团的工作,是助理团的领导和决策层。
第 五 条:助理团实行以团长负责制为主体的各部门工作责任制,团长负责助理团全面工作,常务副团长、副团长分管部门工作,各部长分管并负责各部工作。
第 六 条:助理团的任务: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,加强全院学生党员的思想道德建设,促进全院学生党员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。
第二章 成员的条件
第 七 条:助理团成员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思想积极上进,乐于奉献,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、较强的工作能力。
第 八 条:助理团成员必须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,有责任心,能够在思想、工作、学习、生活作风中严于律已,起模范带头作用。
第 九 条:凡承认本章程,具有本院学籍的党员学生,可成为助理团的成员。
第三章 部门岗位职责
第 十 条:助理团现设有:秘书部、组织部、培训部、宣传部、纪检部等五大部门。主要协助主管老师开展如下工作:
① 主席团:(团长、常务副团长、副团长):协助主管老师,带领助理团全体成员,开展学生党建工作。
② 秘书部:
1、发展学生党员过程中,材料的准备、填写、审核、纠正等工作。
2、学生党员材料的存档工作。
3、办公室电脑的使用及维护工作。
4、学院党委网站和党委助理团博客的建设及维护工作。
5、毕业生党员材料转接的准备、填写、复核、移交等工作。
3 组织部:
1、全院学生党员组织生活、党员活动的相关策划及组织工作。
2、定期召开学生党支部书记、支部委员座谈会,交流发展学生党员工作。
3、学生党员材料的存档工作。
4、新党员入党宣誓的策划及组织工作。
5、总体协调,做好团内各部门的协调工作。
6、助理团内部活动的策划工作及其他各种联络工作。
4 宣传部:
1、学生党建相关的宣传工作、板报工作。
2、学生党建工作的即时报道,加强对外宣传。
5 培训部:
1、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策划及组织工作。
2、学生党支部书记、支部委员培训班的策划及组织工作。
3、新党员培训班的策划及组织工作。
6 纪检部:
1、督查各支部活动与会议的展开。
2、监督各支部书记的工作。
第四章 成员的管理和考核
第十一条:助理团的管理制度实行团长、常务副团长、副团长负责制,所有成员对团长、常务副团长、副团长负责,团长、常务副团长、副团长对主管老师负责。
第十二条:加强日常行为量化管理,使助理团的管理做到条理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。
第十三条:助理团成员经考核参照《南京林业大学学生手册学生干部考核指标》,进行严格的管理和考核。每学期考核一次。每学年换届一次。
第十四条:对工作不得力、态度不端正,经考核不合格者,予以辞退;每学期有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(包括选修课)不合格者也予以辞退。
第十五条:助理团成员经考核合格后,由院党委颁发聘书和荣誉证书。
第十六条:助理团负责人及成员的职务分设置如下:团长、常务副团长、副团长35分、部长30分、副部长28分、委员20~25分。
第十七条:助理团成员中工作积极肯干,有突出贡献者,由院党委推荐,给予表彰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八条: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第十九条:根据今后的工作情况,本章程的修订由助理团秘书部提出申请,报主管老师审批,同意后实行。
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助理团
2013年10